3月10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的要求,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修订了《“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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