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因养殖废水排放超标被罚50万元
你知道吗?当废水已经达到“有毒有害”标准,就是严重污染环境,甚至触犯刑法。近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一养殖场因养殖废水污染环境,被罚50万元。
成都市崇州生态环境局对邹某经营的养殖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养殖场鸭舍旁有土坑且未硬化,储存有养殖废水。《监测报告》显示,储水坑内的废水化学需氧量超标16.1倍,悬浮物超标4.6倍,氨氮超标10.4倍,遂作出《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改正,并处罚款500,000元。
经行政复议、一审、二审判决,均维持该项处罚决定,邹某仍旧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所确定的全部义务,成都市崇州生态环境局遂申请强制执行。
经四川省崇州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成都市崇州生态环境局的行政行为执法主体正确,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行政程序合法,依法裁定准予执行成都市崇州生态环境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养殖场内活禽等有价物品进行现场变卖用于抵扣罚款,执行到位案款284,198.92元。
法院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浙江:出台“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近日,浙江省也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写进了十四五规划当中。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浙江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由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编制了《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山东临沂: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活动
近日,临沂市临沭县店头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打赢蓝天绿水净土保卫战,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逐村摸排,托清底数。该镇成立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联合工作组,工作组由镇环保办工作人员、工作区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组成。工作组逐巷进行走访,遇到空院落,就进入院子落实院子里的情况,确保应排进排,不漏一户,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台账。
逐户通知,自行整改。在排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现场通知养殖户进行立即整改。重点排查养殖污水直排、雨污分流等问题,所有养殖场必须有沉淀池,保证养殖污水达标排放。
逐户验收,确保成效。根据前期排查的问题,按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台账进行逐户销号,现场验收。针对整改不到位的,再次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让其整改,一直到整改到位为止,真正提升店头镇人居环境,提高人们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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