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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实施
发布时间:2021-08-02 08:25来源:长春日报


相关人员将参照《吉林省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对畜禽养殖场(户)生产记录、饲料(江南娱乐入口 )和兽药使用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动物疫病防疫检测记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等12项内容进行统一逐项检查指导,包括对畜禽养殖场(户)档案的规范填写,对畜禽种类、数量、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畜禽标识号等具体方面的内容。一旦发现畜禽养殖场(户)未建立档案或建档不标准、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或养殖档案填写不规范的,将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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