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37场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唐云华介绍,市场防疫工作组将严格落实防疫工作要求,以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第三方冷库为重点单位,严格落实“四无五不”(即无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消毒证明、无“北京冷链”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采购、不使用、不运输、不贮存、不销售)。
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至少每周一次全面核酸检测
从严把握市场领域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对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至少每周开展一次全面核酸检测,对商超、餐饮公司、外卖、快递、社区菜市场、小型超市、副食品店等市场领域从业人员按照规定频次定期进行抽样检测。
为进一步加大农贸市场核酸检测频次,要求新从业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涉进口冷链食品卫生清洁人员,需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市场内从事经营等活动;农贸市场其余从业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市场内从事经营等活动;农贸市场每周对外环境开展核酸检测,采样数量不少于20件。
呼和浩特:进口冻品不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义务的将从重查处!
8月9日,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切实做好新一轮疫情防控工作,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周密部署,紧盯重点领域监管,在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中,对不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义务、不使用“蒙冷链”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不赋码销售、不索取消毒证明及落实预防性全面消毒措施的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凡从呼和浩特市以外地区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食品销售者、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批批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进口冷链食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海关报关单、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和消毒证明。
其他冷链食品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落实定期抽检制度。严格规范进口冷链食品销售行为。要求进口冷链食品销售者必须在销售区域显著位置明示“蒙冷链”追溯二维码,并建立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消费者信息登记制度,对购买者姓名、购买数量、批次、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详细记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
同时,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予以封存,待检测后按规定处理。严格实施从业人员登记管理。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对新进员工和返工人员14日内行程与健康状况进行登记,每班上岗员工必须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直接接触冷链食品及包装物的员工全面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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