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将建立以村庄“清洁指挥长”为责任人的村庄公共环境保洁机制。在优化农贸市场规划布局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并逐步取消市场活禽交易。
垃圾分类回收是资源化利用的前提。《实施意见》提出明确目标:到2025年底,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布局优化完善;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为保障饮用水安全,广东正在积极推进规模化和城乡一体化供水,全面推进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作并持续推进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提到,2021年底前,要基本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到2025年,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到或优于Ⅲ类。
“厕所革命”在广东持续开展多年。《实施意见》提出,新建农房应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2025年底前,农村卫生户用厕所全面普及, 公共厕所布局合理, 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病媒生物防制关系群众健康。《实施意见》提出,城乡建设、旧城区改造以及各类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 应当同时规划、建设防制病媒生物的卫生基础设施,并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贸市场、医疗卫生机构、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学校、公园、公共厕所等重点场所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设备。
到2025年, 全省乡镇(街道)开展蚊媒密度监测率达100% , 蚊、蝇、鼠、蟑四类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县区开展率达100%,全省所有城市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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