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在辽阳县确定多家畜禽规模养殖场为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单位,按照“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的总体思路,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处理设施。实现畜禽粪便污水经过发酵处理后,进行资源化利用,年可增加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7.47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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